2018年10月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已经开始执行,那么面对趋于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面对更加法治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企业是否还继续以传统的思维方式与模式来应对呢?不!必须以全新的模式来实施个财政扶持划和计税申报。下面快创通小编就和你说说个人所得税代理记账的思路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1. 充分利用财政扶持政策
国家为了协调各方面利益,有针对性地推出了各种优惠政策和减免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在充分理解财政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财政扶持政策,从而降低财政扶持成本。例如,税法规定,单位为员工交纳的五险一金,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降低员工当前薪金收入,达到代理记账目的。
2. 个人工资与薪金及一次性奖金筹划
我国目前针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七级超额累进的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与取得一次性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该种计税方法为一种优惠办法,因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具体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 规避一次性奖金发放的无效区间
规避一次性奖金无效区间的财政扶持方法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避开一次性奖金无效区间,尽量选择临界点值作为奖金的最佳金额。单位可以将超过临界点的金额分散至各月,以月工资形式或月奖金形式发放,从而达到代理记账目的。
第二,利用捐赠手段降低税率。税法规定:个人的全年一次性资金是在捐赠当月发放的,捐赠支出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抵扣。
(2) 合理规划月工资与一次性奖金发放比例
在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月工资和一次性奖金比例,能达到代理记账目的。因此,财政扶持就是找到月工资和一次性资金最佳比例,从而有效降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负担。因为一次性奖金只允许扣除一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原则上先将月工资增加到临界点,再增加一次奖金数额,就可能使全年纳税额最低。由于一次性奖金无效区间的存在,在这个区间内,新增收入计入月工资数额。根据以上思路,设计出常用的收入区间代理记账表,用以安排月工资与一次性奖金的适用比例。
3.劳务报酬所得财政扶持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同属纳税人的收入,两者的差别主要在于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在税务上,两者差异主要在于税率形式不同。劳务报酬相关税务规定如下:第一,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劳务报酬20000元至50000元,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劳务报酬50000元以上,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1)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转换。
(2) 拆分劳务报酬。
4.将一部分收入转化成福利
单位可以向员工提供一定培训机会,通过报销进修费用方式,既不增加单位开支,也可降低名义工资,达到代理记账效果。同样,单位如能提供上下班班车、免费午餐卡、办公用设备等方式,将一部分收入转化成福利,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
合理的财政扶持筹划不同于偷税和代理记账,偷税要受到法律制裁,代理记账要受反代理记账制约,而财政扶持筹划则不然,它是在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合法的经济理财行为。虽然财政扶持筹划有很多手段,但很多手段都很难说是“保险”的。原因在于我国税务局官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到底是合法-代理记账还是偷税漏税,界限非常不分明。但通过利用政府出台的财政扶持政策,代理记账却合理合法。但无论何时都不要铤而走险偷税漏税,否则企业一旦被查,结局会得不偿失。